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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作为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性质及对合同履行影响

添加时间:2020-02-01 15:24:37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肺炎疫情

作为突发性事件的法律性质及对合同履行影响

         

                     河北辅仁律师事务所    张爽

引言:2019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或“本次疫情”),其后全国多个省市也先后发现了新冠肺炎病例。2020120日,国家卫健委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了控制疫情的扩散,全国多省、市、自治区相继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包括延长假期推迟复工,限制人员流动、暂停公共活动等,各部委也及时公布了应对疫情的临时通知,基于为应对疫情所采取的以上措施,及疫情可能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的预估,可以预测本次疫情难以避免地会对社会经济,尤其是民商事经济活动中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那么市场将会出现哪些违约事件?个人及企业是否可以不可抗力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关键词:疫情;不可抗力;合同履行;免责事由

目录: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

(一)是否属于“不能预见”

(二)是否属于“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

(三)因果关系是否存在

三、疫情可能导致的合同违约的类型。

(一)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二)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三)提供劳务、服务为内容的合同。

(四)不动产等大型工程建设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五)其他合同债务纠纷。

四、在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前提下,能否以此主张免责?

(一)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不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二)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违约的不能免除责任

(三)审查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据

(四)审查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并尽到了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五)不可抗力免责并非是免除全部责任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根据以上规定及民法学理论,一般认为,不可抗力应当具有以下特征:(1)不能预见;(2)不能避免;(3)不能克服;(4)该客观事件或情况不能归因于另一方,且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履行。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

(一)是否属于“不能预见”

在合同订立时,本次疫情的发生对于合同当事人而言是否不可预见。尽管201912月份,社交媒体即有曝光新冠肺炎的出现并引起讨论,并且有专家、研究机构发表了相关意见,但新冠肺炎作为一种突发的新型疾病,应当认为作为一般合同当事人的民众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病毒学等专业知识,因而对于本次疫情不具有可预见性。对于行政机关等部门出于疫情防控考虑而采取的隔离、“封路”等措施,一般合同当事人也不具有可预见性。

在疫情发生后签订的合同,因疫情的发生导致合同履行受到障碍,应当认定为构成不可抗力。也就是说,疫情作为一种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履行完毕以前。

举例说明,某甲虽然购买了2020124日从武汉到某地的高铁票;但是由于2020123日零时起武汉封城导致铁路停运无法履行合同。此时,虽然合同成立于封城之前,但是封城是政府临时决策,导致铁路部门无法按约定将旅客送出武汉。在疫情大环境中“封城”就构成了铁路部门不能履行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

(二)是否属于“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

新冠肺炎作为一种人类在此前未知、且暂无明确治疗方法的疾病,应当认为本次疫情的爆发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而言都是不可避免也不能克服的。此外,行政机关等出于疫情防控考虑而采取的隔离、“封路”等行政措施亦属于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这一观点在最高院对“非典”疫情期间相关案件审判的意见中已有体现。

政府采取一系列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约定义务无法实际履行或者是合同的履行会违背政府的命令、给疫情防控带来巨大的风险,甚至会面临行政机关的严厉处罚,从而必须停止合同义务的履行。此时,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就构成对合同履行的实质障碍,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举例说明,杭州某文化公司邀请周华健等歌星,准备在杭州某体育中心举办演唱会。厦门某公司花23万元买下演唱会的冠名权,并付了3万元定金。因发非典疫情,杭州市政府发文暂停公共场所大型活动,原定演唱会取消。非典过后,厦门某公司状告杭州某文化公司违约,要求退两倍定金。西湖区法院审理认为,非典不能预见和避免,是不可抗力,判决杭州某文化公司免除责任,但要退回定金。

(三)因果关系是否存在

即疫情与合同的不履行之间是否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若本次疫情及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不便、合同履行成本增加等,或者仅造成其他的间接影响,则可能属于情势变更或者商业风险,不能适用不可抗力这一免责事由。由于疫情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轻重有所不同,并非完全不可防治。对于疫情并未在客观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仅因害怕传染新冠肺炎而拒绝履行合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情况,则不能构成不可抗力的抗辩事由。因此,对于不可抗力认定还应从个案出发,谨慎识别并加以应用,以保护各交易方的利益。

 

三、疫情可能导致的合同违约的类型。

(一)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主要是买卖合同,表现为债务履行期限在新型肺炎疫情发作期间,因债务人员工患新型肺炎住院或被隔离、工厂转产等原因不能如期交付;或债务人本人患新型肺炎住院、被隔离,无法如期履行合同。

例如,当事人双方订立买卖毛巾的合同,卖方毛巾厂供应毛巾,交货日期为1月下旬。由于新型肺炎疫情爆发,毛巾厂按照政府的要求转产口罩,致其履行不能,毛巾厂不能履行原合同义务构成不可抗力。

(二)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主要是租赁、承包酒店、旅店、商场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合同。承租人、承包人以新型肺炎疫情发作期间客流量锐减为由要求出租人、发包人减免租金、承包金。

例如,承租人承租出租人的房屋作酒店生意因新型肺炎疫情发作,客流量锐减,故要求出租人减免新型肺炎疫情期间的租金。

(三)提供劳务、服务为内容的合同。

提供劳务类合同主要是指那些依附于债务人人身的合同,如演出合同、出版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等。这类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和不可代替性,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一旦债务人患有新型肺炎、或者因为被隔离、政府取缔大型演出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提供服务类合同主要是指旅游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中介合同等。例如,旅行社组织春节长假游,但因新型肺炎疫情不得不取消。再如,因新型肺炎疫情导致受托人迟延领取保管的财物等。

(四)不动产等大型工程建设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这类合同主要是工程承包合同,因在建项目大量使用民工,为防治新型肺炎蔓延、传染,政府限制民工流动,或民工被隔离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能及时竣工。

(五)其他合同债务纠纷。

1、如因为债务人患有新型肺炎或被隔离,致使其无法交电话费、手机费等形成的消费领域的纠纷。

2、对赌协议

在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行业中,不乏一些成长速度较快、已经多轮融资的企业,其中一部分与投资人签下了对赌协议。但如今,这些企业的全年报表注定受到非常大的打击,不仅影响企业的估值与再融资,甚至影响IPO;这就导致他们与投资人签署的对赌协议注定失败,创始人与企业都将面临沉重的打击。

尽管疫情过去后这些行业普遍会迎来利好与反弹,但令人遗憾的是,在以上所有的违约中,对赌协议是弹性最小的一项,也最无法得到救助的一项,一旦失败,所有的风险只能由企业与创始人自行承担。

3、技术型违约

目前将因资金归集失误、系统操作失误、大额支付系统关闭等导致兑付资金未及时划付至托管机构而发生的违约统称为技术型违约,一般会在下一交易日或者几个交易日之内马上兑付。

按照国务院的国定假日安排,原本的131日应为交易日,在国务院调整假期安排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将131日调整为非交易非交收日,证券市场延期到23日开市,债券质押式回购有关资金交收日顺延至23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尚未发布公告,但预期会与中证结算公司的安排相一致,将有关债券兑付事宜延期到23日进行;原定于131日兑付的资金进行顺延,如能在23日兑付则不存在违约。

 

四、在疫情构成不可抗力的前提下,能否以此主张免责?

(一)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不构成不可抗力免责事由

应当注意到,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会因为疫情影响而导致无法履行,也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能以不可抗力作为事由而主张免责。事实上,在疫情过去以后,大部分合同都是可以继续履行、实际履行的。一般而言,对于非支付货币一方当事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支付货币一方当事人不能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请求免责。

举例说明,北京某文化公司与上海某文化公司联合举办了一场文化展览,在全国各地巡回展出,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后,双方因合同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北京某文化公司未依约支付展品租金,亦未按期向上海某文化公司归还展品,并以非典疫情系不可抗力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认为,虽然非典系突发的严重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但是双方的合作协议在非典期间并未因政府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亦不存在因疫情而根本不能履行的情况,并不属于合同法第117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最后法院认定非典疫情在本案中不构成不可抗力情形,北京某文化公司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违约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11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即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前已经违约的,不能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免除责任。

比如武汉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一宗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武汉甲公司在20191231日前向上海公司交付货物;但是武汉公司非因上海公司原因违约逾期未发货。后因疫情发生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本案中,合同的不能履行是因武汉公司在疫情发生前已经违约造成,如果武汉公司能依约在20191231日前发货就不至于构成后期不能履约。因此在这个案件中,武汉公司不能以疫情发生为由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武汉公司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

(三)审查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据

合同不能实际履行,并不是简单一句“受疫情影响”就可以主张免责。如前所述,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会因为疫情而不能实际履行,也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会封城,不是所有的城市都会停工、隔离,也不能以“恐惧”被传染为由而拒绝履行合同。因此,需由债务人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证明,证明自己系因执行政府防控疫情命令等客观原因而导致不能依约履行合同。

比如,因假期延长,导致工厂不能按期开工甚至是根据政府要求需要转产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应当将政府要求延长假期、转产的通知等文件(信息)或者道路被堵塞的照片、视屏等保存或保留;对因本人或职工在疫情中就诊住院或被隔离、留观的,可提供医院就诊证明、隔离证明或街道社区的隔离、留观证明,用以证明自己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际履行合同。

(四)审查是否履行了通知义务并尽到了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即使认为在特定交易中可以援引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但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并非可以如新冠肺炎预防措施一样“原地不动”。根据《合同法》第118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即,在因不可抗力而违约后,违约方应当及时通知合同其他当事人以减轻可能对其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是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债务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该义务,并留存好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对于守约方来讲,不可抗力的发生也并非完全剥夺了其利益,毕竟《合同法》对责任的减免原则为“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即依据原因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进行裁判,而非当然地全部免除违约方责任。在此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在违约方违约后,守约方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如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守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因此,即使对方违约存在不可抗力这一事由,有可能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守约方亦应当采取合理措施以尽可能减少损失,而非袖手旁观。

比如武汉某旅行社组织当地游客春节期间到杭州旅游,并与杭州某酒店预订了20个客房,杭州酒店依约为该旅行社预留了126日的客房。疫情发生以后,武汉旅行社接到政府通知停止带团出游,但是该旅行社未及时通知杭州某酒店,导致杭州某酒店当日预留20个客房全部空置造成经济损失。后武汉旅行社以疫情为不可抗力请求免责。

(五)不可抗力免责并非是免除全部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对不可抗力责任的免除,并非当然的全部免除,而应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案情实事求是的处理,不应一概判决解除一切合同,免除债务人的全部责任。对于债务人一时不能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合同,债务人要求变更合同或延期履行的,法院应判令当事人变更合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对于不能按期全部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予解除。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免责的范围必须在不可抗力影响所及的范围内发生,遵循原因与责任相适应的精神,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之,不能因为发生了疫情这一不可抗力事件,而当然的免除债务人全部的责任。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适用,不仅要保护债务人在不可抗力事件中的善良的不能履行,也要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本次疫情对个案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以及不可抗力免责事由成立后的责任免除范围,还需结合个案实际情况即对合同履行是否构成实质障碍进行综合认定,而不能“一刀切”地将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免除债务人的责任。必须综合审查不可抗力构成要素,兼顾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附:不可抗力通知参考样本

1外销企业发给外国客户的邮件/通知


 

【客户的联系信息】(应与合同约定的通知和送达方式保持一致,并通知到需要掌握此信息的人员)

COMPANY NAME

公司名称

 

Add*****      TEL: *****      FAX: ***** 

地址:*****     电话:*****    传真:*****

 

【不可抗力通知的发出时间】

Jan.30th 2020

2020130

 

【文件标题注明不可抗力通知】

[Force Majeure Notice] RE: The postpone of production recovery after CNY holiday

【不可抗力通知】关于春节假期后推迟生产作业的通知

 

Dear Esteemed Customer

亲爱的客户

 

【明确事件的不可抗力性质】

With this notice and according to article X of our contract, we announce with regret that we are encountering a Force Majeure Event. Consequently, we may not be able to perform some of the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on time.

通过此通知,并根据我们合同第X条,我们遗憾地宣布,我们遇到了严重的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我们可能无法按时履行一些合同义务。

 

【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信息】

As you might already know, China now is suffering serious coronavirus epidemic situation. The whole country has been mobilized to fight against the virus at the request of Chinese government.

您也许已经知悉,中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根据政府的要求,全国各地的单位均在不断加强疫情的防控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Pursuant to the official mandate of Chinese Government (attached herein), for the purpose of minimizing cross-infection and containing the situation, the factories can not organize employees for normal production until February **, 2020, which is 2 weeks later than regular time. Our delivery of products will have to be postponed for at least 2 weeks accordingly. Please be mindful of the changing situation and the expected delivery cannot be guaranteed.

根据中国政府官方命令(见附件),为控制疫情,工厂在20202**日前(比正常时间晚2周)不得召集员工,不得投产。我们的合同产品的交付将因此至少推迟两周。请注意,因为情况在持续变化,我们无法保证预计的交付时间。

 

【信息更新和不可抗力消除后的履行承诺】

Nonetheless, Well keep you informed of any further update and will make our efforts to organize the production whenever possible and minimize the influence on the shipments of your orders.

尽管如此,我们将随时通知您任何进一步的更新信息,并将在可能时尽力组织生产,并尽量减少对您的订单发货的影响。

 

【寻求理解并明确联络通道】

We sincerely appreciate for your understandings and support on this difficult situation.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please contact *********.

感谢您在这特殊时期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Best regards

祝好

 

COMPANY NAME

公司名称                    

Print Name and Title

姓名和职位:                                 

Authorized Signature(s) 

授权代表签字:

 


2
、企业发给国内客户的邮件/通知


 

关于春节假期后推迟生产作业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通过此通知,并根据我们合同第X条,我们遗憾地宣布,我们遇到了严重的不可抗力事件,因此我们可能无法按时履行一些合同义务。

您也许已经知悉,中国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根据政府的要求,全国各地的单位均在不断加强疫情的防控工作。

根据中国政府官方命令(见附件),为控制疫情,工厂在20202**日前(比正常时间晚2周)不得召集员工,不得投产。我们的合同产品的交付将因此至少推迟两周。请注意,情况也可能继续恶化,因此我们预计的交付时间也不应视为一种保证。

尽管如此,我们将随时通知您任何进一步的更新信息,并将在可能时尽力组织生产,并尽量减少对您的订单发货的影响。

感谢您在这特殊时期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祝好!

*****公司

  

                                           

姓名和职位: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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